时间:2017-07-13
(1)密切观察氧疗效果,如呼吸困难等症状减轻或缓解,心跳正常或接近正常,则表明氧疗有效.否则应寻找原因,及时进行处理.
(2)高浓度供氧不宜时间过长,一般认为吸氧浓度>60%,持续24小时以上,则可能发生氧中毒.
(3)对慢性阻塞性肺病急性加重患者给予高浓度吸氧可能导致呼吸抑制使病情恶化,一般应给予控制性(即低浓度持续)吸氧为妥.
(4)氧疗注意加温和湿化,呼吸道内保持37℃温度和95%~100%湿度是粘液纤毛系统正常清除功能的必要条件,故吸入氧应通过湿化瓶和必要的加温装置,以防止吸入干冷的氧气刺激损伤气道粘膜,致痰干结和影响纤毛的“清道夫”功能.
(5)防止污染和导管堵塞,对鼻塞、输氧导管、湿化加温装置,呼吸机管道系统等应经常定时更换和清洗消毒,以防止交叉感染.吸氧导管、鼻塞应随时注意检查有无分泌物堵塞,并及时更换.以保证有效和安全的氧疗.